馬偕醫學院 Mackay Medical College
馬偕首頁意見交流校內公佈欄網站導覽WEB MAIL個人PORTAL
搜尋: 搜尋
醫學院簡介 分隔線 學術單位 分隔線 行政單位 分隔線 最新消息 分隔線 招生資訊
馬偕醫學院 總務處 - Office of General Affairs Mackay Medical College
總務處
化學安全 總務處>環安組>化學安全>優先管理與管制性化學品

一、管制性化學品:

  • 運作前須申請核可文件,違法使用,罰款40萬元以上。
  • 本校無核可管制性化學品。

二、優先管理化學品:

  •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、43條及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2條及第6條規定,製造者、輸入者、供應者或雇主,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,應將相關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
  • 未依規定報請備查者,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。

 

 

[第1頁] 共 1
[第1頁] 共 1